上诉人(原审被告):郑某某,女,1976年8月19日出生,汉族,无职业,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孙欢欢,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赵某,女,195... 查看详情 >>
原公诉机关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于某某,男,1975年10月2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甘南县,汉族,小学文化,住甘南县。2019年9月25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... 查看详情 >>
检察院量刑12-15年律师辩护后获刑5年6个月本案发生在1994年,被告人陈某在案发后第19年也就是2015年选择主动投案。因本案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陈某投案后立即被羁押... 查看详情 >>
故意伤害案检察院量刑建议6-8年,律师辩护获判3年本案被告人年轻时就血气方刚,未成年的时候因为盗窃被判过半年,后又因伤害被判过缓刑,本次故意伤害系其第三次犯罪。这次犯罪起因是因为其... 查看详情 >>
四次法院审判后最终获得胜诉结果尤某与谢某系夫妻关系,在被蒙骗的情况下为时某出具了10万元借条,被时某起诉到基层法院。夫妻二人言称并未收到借款,借条是被蒙骗的情况下签订,遂委托律师上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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